发布时间:2023-03-23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2023年绩效管理服务(0809-2340GDC3202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绩效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获取采购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编号:0809-2340GDC32029
项目名称:2023年绩效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2023年绩效管理服务 |
1项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
4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磋商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34/862、020-83527049;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广东省委大院
联系方式:020-87185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1721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