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1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容桂街道零散市政设施破损修复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详细评审”商务评审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11.0分)”原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基础上:
(1)核定载质量为3吨或以上的货车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
(2)挖掘机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3)吊臂车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1分。
注:1.自有车辆:同时提供①购买发票复印件,施工机械设备须在投标人或其股东名下(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登记通知书》,以证明其股东身份)、②机械设备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不提供不得分。
2.租赁车辆:同时提供①以投标人名义租赁的租赁合同复印件,②机械设备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基础上:
(1)核定载质量为3吨或以上的货车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
(2)挖掘机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3)吊臂车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1分。
注:1.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同时提供①购买发票复印件,施工机械设备须在投标人或其股东名下(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登记通知书》,以证明其股东身份)、②货车、吊臂车还需提供行驶证;不提供不得分。
2.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同时提供①以投标人名义租赁的租赁合同复印件,②货车、吊臂车还需提供行驶证;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请供应商按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详见公告附件。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
联系方式:0757- 23610008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8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0757-22332908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