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4411GZG10201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普通病床、心电图机、注射泵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1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19 09:30:00。
一、采购文件第9页采购包1(普通病床)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1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接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10%正式发票,采购人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10%。
2期:支付比例90%,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90%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9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3)安装验收报告;(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2、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二、采购文件第19页采购包2(心电图机)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1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接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10%正式发票,采购人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10%。
2期:支付比例90%,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90%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9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3)安装验收报告;(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2、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三、采购文件第24页采购包3(注射泵)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1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接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10%正式发票,采购人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10%。
2期:支付比例90%,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90%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9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0%,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3)安装验收报告;(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2、由采购人在六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四、采购文件第56页“付款办法”
原:
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7.1.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接采购人通知后,乙方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10%正式发票,甲方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10%,即¥ 元。
7.1.2乙方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乙方开具每次采购总额的90%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由甲方在六个月内,支付每次采购总额的90%,即RMB¥ 元。
更正为:
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7.1乙方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7.2由甲方在 六 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乙方,即RMB¥ 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 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需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020-8129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1721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