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4411STG101018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十一)(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DF版)第9页,“附表一:吊塔”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描述 1.产品通过CE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
▲ |
2 |
2.吊塔材质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提供第三方符合性证明文件) |
|
3 |
3.吊塔轴承在承重≥300KG的负载下,使用寿命不少于10万次。(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
4 |
4.吊塔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长时间承重不变形,一体成型,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外露螺钉。 |
▲ |
5 |
5.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材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6 |
6.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吊塔中的氧化性医用气体终端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应≥0.2m,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 |
7 |
7.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体系(刹车除外)应能承受不低于1.2MPa的气压试验,且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 |
8 |
8.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
9 |
9.吊塔旋转角度≥340度,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
|
10 |
10.吊塔经冲击试验后,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各类终端仍符合要求,存在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 |
|
11 |
11.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
▲ |
12 |
12.安装预埋件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
13 |
13.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
|
14 |
14.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
|
15 |
15.可现场调节托盘位置,达到更合理的设备仪器放置,充分满足设备不同尺寸、不同数量的需求,有效利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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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二、配置描述: 序号名称数量 主体: 1标识包12基座13天花装饰罩14机械双臂15连接柱16吊柱1 气体终端和插头: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插头_氧气23气体终端_负压24气体插头_负压25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26气体插头_压缩空气2 强弱电终端: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8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2 托盘: 1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12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单抽屉1 附件: 1边轨式集线器4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描述 1.吊塔材质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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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吊塔轴承在承重≥300KG的负载下,使用寿命不少于10万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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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吊塔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长时间承重不变形,一体成型,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外露螺钉。 |
▲ |
4 |
4.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材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 |
|
5 |
5.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吊塔中的氧化性医用气体终端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应≥0.2m,以保证使用安全。 |
▲ |
6 |
6.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体系(刹车除外)应能承受不低于1.2MPa的气压试验,且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
▲ |
7 |
7.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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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吊塔旋转角度≥340度,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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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吊塔经冲击试验后,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各类终端仍符合要求,存在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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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
▲ |
11 |
11.安装预埋件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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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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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
|
14 |
14.可现场调节托盘位置,达到更合理的设备仪器放置,充分满足设备不同尺寸、不同数量的需求,有效利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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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配置描述: 序号名称数量 主体: 1标识包12基座13天花装饰罩14机械双臂15连接柱16吊柱1 气体终端和插头: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插头_氧气23气体终端_负压24气体插头_负压25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26气体插头_压缩空气2 强弱电终端: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8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2 托盘: 1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12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单抽屉1 附件: 1边轨式集线器4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2.原采购文件(PDF版)第11页,“附表二:吊桥+吊塔”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通过CE认证,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
▲ |
2 |
2.吊塔材质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提供第三方符合性证明文件) |
|
3 |
3.吊塔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长时间承重不变形,一体成型,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外露螺钉。 |
|
4 |
4.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材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5 |
5.吊塔经冲击试验后,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各类终端仍符合要求,存在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 |
|
6 |
6.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吊塔中的氧化性医用气体终端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应≥0.2m,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
7 |
7.吊塔气电箱体带有氧气泄流孔,避免气电箱体内氧气蓄积所引发的火灾风险。 |
▲ |
8 |
8.内置LED照明灯和夜光背景灯,内置于吊桥横梁中,和吊桥设备一体(提供实物证明图) |
|
9 |
9.气体终端要求:有德标/英表/美标等多种制式可选,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
|
10 |
10.所有气管为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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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为保证临床使用安全,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ISO 10993要求,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皮肤刺激测试、细胞毒性测试、致敏测试,并在检测报告上有明确说明上述三项测试结果。(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
|
12 |
12.横梁长度2200mm-3100mm可供选择,最终根据医院实际场地情况确定。 |
|
13 |
13.所有气电端口必须安装于气电箱上,禁止安装于横梁上,方便临床使用。 |
|
14 |
14.气电箱体可以沿横梁左右移动≥550mm。 |
|
15 |
15.电源插座和气体终端可以同时安装在箱体同一侧同一个安装面,方便临床使用。(提供实物图片证明或者原厂彩页证明) |
|
16 |
16.布管采用坦克链方式,避免因为气电箱体移动发生牵扯,造成管路松脱。 |
|
17 |
17.吊塔提供完整的一体化照明系统,包括直接照明和间接照明,均内置于吊塔横梁中,节约空间。 |
|
18 |
18.夜光背景灯安装位置在横梁朝天花板方向内,灯光向上照射,夜间不影响病人休息。 |
▲ |
19 |
19.吊塔医用负压管道在内部压强为-90KPa,流量为20L/min的情况下,承受30kg重物时,流量减少不超过10%(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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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二、配置清单 吊桥-干湿分离序号名称数量 常规: 1天花装饰罩12标识包13吊桥承重柱14吊桥悬梁1 湿塔主体: 1吊桥滑车12连接柱13吊柱1 湿塔附件: 1灯光系统12延伸臂-导轨式23输液架-经济型24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15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单抽屉16边轨式集线器4 湿塔强弱电: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6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1 湿塔气体相关: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终端_负压13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1 干塔主体: 1吊桥滑车12连接柱13吊箱1 干塔附件: 1吊杆式托盘-≥(L x W)530X340(mm)12吊杆式托盘-≥(L x W)530X340(mm)-单抽屉13边轨式集线器44吊杆式集线器(圆形)4 干塔强弱电: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6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1 干塔气体相关: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终端_负压13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吊塔材质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 |
|
2 |
2.吊塔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长时间承重不变形,一体成型,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外露螺钉。 |
|
3 |
3.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材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 |
|
4 |
4.吊塔经冲击试验后,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各类终端仍符合要求,存在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 |
|
5 |
5.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吊塔中的氧化性医用气体终端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应≥0.2m,以保证使用安全。 |
|
6 |
6.吊塔气电箱体带有氧气泄流孔,避免气电箱体内氧气蓄积所引发的火灾风险。 |
▲ |
7 |
7.内置LED照明灯和夜光背景灯,内置于吊桥横梁中,和吊桥设备一体(提供实物图片证明或者原厂彩页证明) |
|
8 |
8.气体终端要求:有德标/英表/美标等多种制式可选,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
|
9 |
9.所有气管为医用气体管路。 |
|
10 |
10.为保证临床使用安全,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ISO 10993要求,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皮肤刺激测试、细胞毒性测试、致敏测试,并在检测报告上有明确说明上述三项测试结果。 |
|
11 |
11.横梁长度2200mm-3100mm可供选择,最终根据医院实际场地情况确定。 |
|
12 |
12.所有气电端口必须安装于气电箱上,禁止安装于横梁上,方便临床使用。 |
|
13 |
13.气电箱体可以沿横梁左右移动≥550mm。 |
|
14 |
14.电源插座和气体终端可以同时安装在箱体同一侧同一个安装面,方便临床使用。(提供实物图片证明或者原厂彩页证明) |
|
15 |
15.布管采用坦克链方式,避免因为气电箱体移动发生牵扯,造成管路松脱。 |
|
16 |
16.吊塔提供完整的一体化照明系统,包括直接照明和间接照明,均内置于吊塔横梁中,节约空间。 |
|
17 |
17.夜光背景灯安装位置在横梁朝天花板方向内,灯光向上照射,夜间不影响病人休息。 |
▲ |
18 |
18.吊塔医用负压管道在内部压强为-90KPa,流量为20L/min的情况下,承受30kg重物时,流量减少不超过10%。 |
|
19 |
二、配置清单 吊桥-干湿分离序号名称数量 常规: 1天花装饰罩12标识包13吊桥承重柱14吊桥悬梁1 湿塔主体: 1吊桥滑车12连接柱13吊柱1 湿塔附件: 1灯光系统12延伸臂-导轨式23输液架-经济型24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15导轨式托盘-≥(L x W)530X480(mm)-单抽屉16边轨式集线器4 湿塔强弱电: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6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1 湿塔气体相关: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终端_负压13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1 干塔主体: 1吊桥滑车12连接柱13吊箱1 干塔附件: 1吊杆式托盘-≥(L x W)530X340(mm)12吊杆式托盘-≥(L x W)530X340(mm)-单抽屉13边轨式集线器44吊杆式集线器(圆形)4 干塔强弱电: 1电源插座_国标5孔62等电位23RJ45,含线,CAT61 干塔气体相关: 1气体终端_氧气22气体终端_负压13气体终端_压缩空气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3.原采购文件(PDF版)第14页,“附表三:简易无影灯”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 1.采用LED冷光源,每一组光源由单独的透镜聚光。 |
|
2 |
2.灯泡寿命≥60000小时,每个灯泡可单独更换,减少后续维护售后成本。 |
|
3 |
3.灯头为超薄中空造型,具有良好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层流手术室要求,紊流度≤37.5%。(提供DIN1946-4层流指数认证报告) |
|
4 |
4.中置手柄可耐受134℃、205.8kPa的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
|
5 |
5.灯头光源功率≤65W。 |
|
6 |
6.灯头辐照密度(Ee/Ec)≤3.6mW/(㎡·lx)。(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7 |
7.灯头最大照度≥130000lux。(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8 |
8.光斑直径≥220mm。 |
|
9 |
9.光斑均匀度:d50:d10≥50%。 |
|
10 |
10.深腔照明率100%。(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11 |
11.聚焦深度≥1200mm。(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12 |
12.色彩还原指数(Ra)和红外显色指数(R9)均≥96(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13 |
13.色温≥4350K。 |
|
14 |
14.单遮板无影率≥60%,单遮板深腔无影率≥55%。 |
|
15 |
15.双遮板无影率≥50%,双遮板深腔无影率≥50%。 |
|
16 |
16.连续工作6小时,医生头部温升≤1℃,术野温升≤1℃。 |
|
17 |
17.无影灯具备一键环境光模式及智能记忆功能,环境光切换后,快速进入先前记忆的手术照度,提升手术效率。 |
|
18 |
18.控制面板具备亮度提示和调节功能,照度≥10级可调。 |
|
19 |
19.产品需通过电磁兼容性检测。 |
|
20 |
二、配置 无影灯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天花吊顶装饰组件12单灯悬吊系统13灯头(含消毒手柄)14LED等标准安装及服务(全包)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 1.采用LED冷光源,每一组光源由单独的透镜聚光。 |
|
2 |
2.灯泡寿命≥60000小时,每个灯泡可单独更换,减少后续维护售后成本。 |
|
3 |
3.灯头为超薄中空造型,具有良好层流穿透效果,紊流度≤37.5%。 |
|
4 |
4.中置手柄可耐受≥130℃、≥200kPa的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
|
5 |
5.灯头光源功率≤65W。 |
|
6 |
6.灯头辐照密度(Ee/Ec)≤3.6mW/(㎡·lx)。(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7 |
7.灯头最大照度≥130000lux。 |
|
8 |
8.光斑直径≥220mm。 |
|
9 |
9.光斑均匀度:d50:d10≥50%。 |
|
10 |
10.深腔照明率100%。 |
|
11 |
11.聚焦深度≥1200mm。 |
|
12 |
12.色彩还原指数(Ra)和红外显色指数(R9)均≥96。 |
|
13 |
13.色温≥4350K。 |
|
14 |
14.单遮板无影率≥60%,单遮板深腔无影率≥55%。 |
|
15 |
15.双遮板无影率≥50%,双遮板深腔无影率≥50%。 |
|
16 |
16.连续工作6小时,医生头部温升≤1℃,术野温升≤1℃。 |
|
17 |
17.无影灯具备一键环境光模式及智能记忆功能,环境光切换后,快速进入先前记忆的手术照度,提升手术效率。 |
|
18 |
18.控制面板具备亮度提示和调节功能,照度≥10级可调。 |
|
19 |
19.产品需通过电磁兼容性检测。 |
|
20 |
二、配置 无影灯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天花吊顶装饰组件12单灯悬吊系统13灯头(含消毒手柄)14LED等标准安装及服务(全包)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4.原采购文件(PDF版)第15页,“附表四:无影灯”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描述: 1.LED双母灯 |
|
2 |
2.采用弹簧臂,调节轻便不漂移; |
|
3 |
3.小C臂绕大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提供证明文件) |
▲ |
4 |
4.灯头超薄设计,厚度≤100mm,直径≤700mm,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
5 |
5.灯头外壳及面板均为一体成型,无拼接、无镂空,方便清洁,符合IP54防水防尘等级(提供证明文件); |
|
6 |
6.灯头具备一体成型隐藏式把手,无拼接、无缝隙,方面移动,便于清洁(提供彩页或照片证明); |
|
7 |
7.配备可拆卸消毒手柄,支持134℃、205.8kPa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
|
8 |
8.光源采用LED冷光源,寿命≥60000h,且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
|
9 |
9.母灯中心照度≥130,000Lux; |
▲ |
10 |
10.支持电子式光斑调节,d10最小光斑直径≤160mm,最大≥260mm,光斑调节过程中灯盘无机械角度变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报告); |
▲ |
11 |
11.照明深度≥1300mm(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报告); |
▲ |
12 |
12.深腔无影率≥98%(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检测报告); |
|
13 |
13.显色指数Ra≥ 97, R9≥ 97; |
|
14 |
14.具备多档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3500K-5000K; |
|
15 |
15.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
|
16 |
二、配置描述: 无影灯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双灯悬吊系统12灯头带C臂组件,关节无限位23灭菌手柄24天花吊顶装饰组件15LED灯标准安装及服务(全包)16普通手柄27色温可调,按键臂控28普通腔镜环境光2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主要技术参数描述: 1.LED双母灯 |
|
2 |
2.采用弹簧臂,调节轻便不漂移; |
|
3 |
3.小C臂绕大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 |
▲ |
4 |
4.灯头超薄设计,厚度≤100mm,直径≤700mm,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 |
|
5 |
5.灯头外壳及面板均为一体成型,无拼接、无镂空,方便清洁,符合IP54防水防尘等级; |
|
6 |
6.灯头具备一体成型隐藏式把手,无拼接、无缝隙,方面移动,便于清洁(提供实物图片证明或者原厂彩页证明); |
|
7 |
7.配备可拆卸消毒手柄,支持≥130℃、≥200kPa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
|
8 |
8.光源采用LED冷光源,寿命≥60000h,且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
|
9 |
9.母灯中心照度≥130,000Lux; |
▲ |
10 |
10.支持电子式光斑调节,d10最小光斑直径≤160mm,最大≥260mm,光斑调节过程中灯盘无机械角度变化; |
▲ |
11 |
11.照明深度≥1300mm; |
▲ |
12 |
12.深腔无影率≥98%; |
|
13 |
13.显色指数Ra≥97,R9≥97; |
|
14 |
14.具备多档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3500K-50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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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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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置描述: 无影灯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双灯悬吊系统12灯头带C臂组件,关节无限位23灭菌手柄24天花吊顶装饰组件15LED灯标准安装及服务(全包)16普通手柄27色温可调,按键臂控28普通腔镜环境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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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5.原采购文件(PDF版)第33页,“3.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8.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14项,带“▲”号的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凡是在技术要求“附表”中“序号”列中每一个序号均以一项单独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每有1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分,最高得28分。 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6.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共58项,非带“▲”号或“★”号的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凡是在技术要求“附表”中“序号”列中每一个序号均以一项单独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投标人本小项得分=投标人响应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项数/一般技术参数的条款总项数(58项)×6分。 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3.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4.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12项,带“▲”号的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凡是在技术要求“附表”中“序号”列中每一个序号均以一项单独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每有1项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分,最高得24分。 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0.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共58项,非带“▲”号或“★”号的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凡是在技术要求“附表”中“序号”列中每一个序号均以一项单独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投标人本小项得分=投标人响应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项数/一般技术参数的条款总项数(58项)×10分。 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3.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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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