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0809-24411GDG10201720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4411GDG102017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板书技能实训空间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调整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14页:

原: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C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更正为:

电源支持:支持录播主机供电、POE和DC12V电源适配器等供电方式

(二)采购文件第17页:

原:

功耗:额定功率24W

更正为:

功耗:额定功率≥24W

(三)采购文件第17页:

删除“(10)工作温度:10℃~35℃;(11)工作湿度:20%~80%;”

(四)采购文件第7页“付款方式”:

原: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8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支付80%合同金额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20%,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五)采购文件第47页“五、付款”:

原: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保函,甲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更正为: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80%等额的银行保函,甲方支付80%合同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金额的3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2024年12月25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50%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需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2、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3172166-822、812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