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1
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4、K13及规划纵二路管线迁改工程设计
邀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4、K13及规划纵二路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4、K13及规划纵二路管线迁改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电力、照明专业的设计工作。
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服务期:从中标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8162.07元(其中:A04地块管线迁改设计费:276060.12元;K13地块管线迁改设计费:146125.97元;规划纵二路管线迁改设计费:135975.98元)。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3.3.1或3.3.2其中一项资质:
3.3.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2同时具有以下(1)、(2)、(3)项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投标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5 月 22 日至2026年 5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 5 月 29 日9时00分-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 月 29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邮 编:/ |
邮 编:510030 |
| 联 系 人:林工 |
联 系 人:麦工 |
| 电 话:020-34086564 |
电 话:020-83172166-843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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