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机场双极化相控阵雷达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气象局的委托,拟对佛山高明机场双极化相控阵雷达维护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0809-2444FSC3A618


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高明机场双极化相控阵雷达维护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70,000.00元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响应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5日 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十、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5日 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招标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7-29398156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20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三) 采购人:佛山市气象局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7-29398156

      传真:/ ;邮编:528000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要求执行。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1日

 

注: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


(二) 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444FSC3A618。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三)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名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报名:供应商携带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报名,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报名。

       (2)网络报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报名。

       ①邮件主题格式:“佛山高明机场双极化相控阵雷达维护报名资料”;

       ②报名邮箱:gdhlbm@126.com。

       ③网络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报名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报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