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809-2644QYC3A21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73,900.85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合同周期内(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分批次向使用方进行药剂供应及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9日 15时00分00秒。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华伦招标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9日 15时00分00秒。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华伦招标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7楼710室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66920
传真:/ ;邮编:528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5日
注: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
(二)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644QYC3A211。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三)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名形式: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报名。
(1)邮件主题格式:“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报名资料”;
(2)报名邮箱:gdhlbm@126.com。
(3)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报名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报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