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5月6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候选人 |
佛山市昌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08,214.31 |
第二候选人 |
佛山市顺德区大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15,193.02 |
第三候选人 |
广东和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16,208.84 |
1.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 无 。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 本工程不需要公示。
3.废标情况: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638181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中32号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2332903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日 期:2021年4月30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代理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