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4014
项目编号:0809-2141GZG15066
项目名称:2021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第四批、第五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8,8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材料 【包组1:2021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第四批);包组2:2021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第五批)】
2.标的数量: 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品目类别:A0212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2)项目内容:
包组序号 |
包组名称 |
品目类别 |
主要技术或服务要求或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包组1 |
2021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第四批) |
A0212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
综合验光仪检定装置 |
1 |
套 |
48.00 |
|
眼镜产品透光均匀度测试仪 |
1 |
台 |
42.00 |
是 |
|||
通信用光谱分析仪 |
1 |
台 |
38.00 |
是 |
|||
光电转换测试系统 |
1 |
套 |
35.00 |
|
|||
光学导轨系统 |
1 |
套 |
35.00 |
|
|||
高低温试验箱 |
1 |
台 |
8.80 |
|
|||
眼镜片矢高测量仪 |
1 |
台 |
8.00 |
是 |
|||
极谱法专用恒温恒湿箱 |
1 |
台 |
6.00 |
|
|||
直流电源 |
1 |
台 |
5.00 |
是 |
|||
PMD模拟器 |
1 |
台 |
4.00 |
|
|||
标准辐射计 |
1 |
台 |
3.50 |
|
|||
发光强度标准灯 |
4 |
支 |
7.60 |
|
|||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
5 |
支 |
3.75 |
|
|||
屏幕式亮度计 |
2 |
台 |
1.20 |
|
|||
镜框角度测量仪 |
1 |
台 |
0.11 |
是 |
|||
扁头外沟槽数显卡尺 |
1 |
把 |
0.12 |
|
|||
包组2 |
2021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第五批) |
A0212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
脉搏血氧模拟仪校准装置 |
1 |
套 |
43.00 |
|
医用X射线无线检定装置 |
1 |
套 |
20.00 |
|
|||
气腹机检测校准装置 |
1 |
套 |
19.00 |
|
|||
医用超短波治疗机检定装置 |
1 |
套 |
15.00 |
|
|||
医用超声功率计 |
1 |
台 |
9.00 |
是 |
|||
输液分析系统 |
1 |
套 |
8.80 |
是 |
|||
诊断超声标准体模 |
2 |
套 |
10.00 |
|
|||
无胶片射野与光野检测仪 |
1 |
台 |
5.00 |
|
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部分标的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参加1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可以兼中。
4.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货;进口产品在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货的,投标人需在交货期内提前2个月告知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交货。
(1)需供应商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的仪器设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收货(含证书)并完成验收之日。
(2)需安装后完成检定或校准的设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收货(含证书)并完成验收之日,采购人在仪器设备到货后一周内需提供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场地条件。
(3)需采购人自检(采购人支付费用)的设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收货(含证书)并完成验收之日,采购人在仪器设备到货后完成自检工作并出具证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66825886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联系方式:褚小姐020-8985372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转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20-83172166转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