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2023年“粤盐”品牌店门头店招项目(项目编号:0809-2344QYC3A102)(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现将原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磋商文件涉及变更的内容如下:
(一)更正涉及内容:磋商文件P8“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中的“交货规定”
调整前:/
调整后:增加条款:10、成交供应商确认门头设计可以制作后,应当自采购人发出交货通知后的7个日历天内完成制造并交货安装。
(二)更正涉及内容:磋商文件P9“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中的“材质基本要求”
调整前:
类别 |
结算单价(元/平方米) |
备注 |
3厘PVC |
51.70 |
须选用千帆、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厘PVC |
67.93 |
须选用千帆、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户外高精背胶画 |
40.43 |
须选用向荣、彩正、科奥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20户外喷绘布 |
13.48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50户外喷绘布 |
16.50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黑底户外喷绘布 |
22.28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KT板 |
28.88 |
须选用彩神、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塑料包边小边条(/m) |
2.70 |
须选用多利宝、申联、安耐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金银包边边条(/m) |
4.68 |
须选用多利宝、申联、安耐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类别项目 |
由采购人根据市场指导价格或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制定结算单价,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
|
注: 1、本项目各类别材质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 2、本项目每次供货实际结算费用=∑各类别材质实际结算单价*各类别材质数量。 3、各项材料结算单价中已包含测量费、安装费、交通费等费用。除材料结算费用外,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调整后:
类别 |
结算单价(元/平方米) |
备注 |
3厘PVC |
51.70 |
须选用千帆、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厘PVC |
67.93 |
须选用千帆、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户外高精背胶画 |
40.43 |
须选用向荣、彩正、科奥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20户外喷绘布 |
13.48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550户外喷绘布 |
16.50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黑底户外喷绘布 |
22.28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光亮KT板 |
28.88 |
须选用彩神、爱博、聚隆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塑料包边小边条(/m) |
2.70 |
须选用多利宝、申联、安耐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塑料金银包边边条 (/m) |
4.68 |
须选用多利宝、申联、安耐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软膜灯箱画 |
100 |
须选用巨龙、亿龙、科宝等同档次或更优的产品 |
直角铝边条(/m) |
8 |
|
钢结构 |
85 |
国标3*3方管或3*3锌角铁 |
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类别项目 |
由采购人根据市场指导价格或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制定结算单价,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
|
注: 1、本项目各类别材质实际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 2、本项目每次供货实际结算费用=∑各类别材质实际结算单价*各类别材质数量+安装费。 3、安装费为600元/块招牌,安装费已包含测量费、上门费、安装费、人工费等除材料价格以外的所有费用。 4、除材料结算费用及安装费用外,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三)更正涉及内容:磋商文件P11“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中的“付款规定”
调整前:
2、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的货款支付期为:年结。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于每年1月15日前核对好上一年所发生的账务,并在当年1月31日前将有效增值税发票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人于当年2月31日前支付货款,节假日顺延。 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此期间内,所交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其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如因成交供应商所交产品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本项目结算方式:以成交供应商每年的供货量按实结算,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调整后:
2、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的货款支付期为:按季度结算货款。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每3个月为1个季度。成交供应商在每季度首月的10号前按采购人要求将上季度的供货清单递交给采购人。
(2)采购人核定上季度的供货清单以及结算金额。
(3)成交供应商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期货款。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此期间内,所交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其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如因成交供应商所交产品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本项目结算方式:以成交供应商每季度的供货量按实结算,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更正涉及内容:磋商文件P3“磋商邀请函”
调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6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调整后: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磋商文件中不涉及上述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盐业集团佛山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方式:0757-8320824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8号一座八层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5
采购人:广东省盐业集团佛山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3日